广西拍卖行业协会于2001年7月26日在南宁市正式成立。现有单位会员164家。业务主管部门是自治区商务厅,登记管理机关是自治区民政厅。业务范围是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,规范拍卖行为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;组织企业开展信息交流和学术交流,开展拍卖职业教育,提高行业素质,开展评比表彰活动,总结企业经营管理经验;搞好自身建设,为会员提供服务。
协会成立以来,以为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服务为宗旨,努力履行行业协会的桥梁、纽带、协调、服务功能,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。2002年和2005年协会参与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和自治区商务厅《关于整顿广西拍卖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加强拍卖行业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。
2007年协会提出的认真贯彻执行拍卖行业统计制度,加强拍卖师的管理和加强行业自律等建议,均被自治区主管部门采纳,并在全区拍卖企业中贯彻执行,收到较好的效果。协会帮助拍卖企业协调政策执行中的问题,加强与税务、工商、高院等部门的协调,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税收、工商监管、企业入围问题。
协会以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,创现代化服务企业品牌为核心,开展行业自律,表彰先进和职业培训工作。2002年制定了《广西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行业自律,反对不正当竞争的规定》和《广西执业拍卖师管理办法》。六年来,共有50家拍卖企业被协会授予“广西先进拍卖企业”荣誉称号;49名拍卖师被授予“广西优秀拍卖师”荣誉称号;16名通讯员被协会评为《广西拍卖通讯》优秀通讯员。截止到2007年,协会共举办了8期广西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班,全区共有1424名从业人员通过培训,取得了拍卖从业资格。
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如成功举办了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颁布布5周年、10周年活动;举办两届广西拍卖师主持技巧竞赛。协会每年除召开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外,还先后召开理论研讨会,举办拍卖法律疑难专题讲座。2004年南亚国家遭受特大海啸灾难和2005年我区遭受罕见洪涝灾害,协会发动会员为灾区捐款8.9万元,充分显示了我区拍卖业的爱心与社会责任感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。2003年协会出版了《发展中的广西拍卖业》彩色画册;2005年编印了《拍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》;2008年出版了《广西拍卖10年》彩色画册,为宣传健康、活力的广西拍卖业,促进我区拍卖业的协调、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2003年和2004年,协会被自治区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授予“广西先进社团”、“全国先进民间组织”荣誉称号。广西拍卖行业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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